智能建筑集成管理系统(IBMS)应具备整个弱电智能化系统的中央管理、监控及各子系统间的联动能力,并以一个统一的简易操作的用户界面提供优质服务。本系统应将涉及多个独立的弱电子系统的集成,它们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分项计量及分析系统、火灾报警系统(FAS)、公共安全系统(SAS)、智能卡应用系统等。
智能建筑集成管理系统(IBMS)应完成以下功能:
1. 对各机电子系统进行统一的监测、控制和管理:
集成系统将分散的、相互独立的智能化子系统,用相同的环境,相同的软件界面进行集中监视。各部门以及管理员可以在各自的权限内通过各自的计算机进行监视,可随时查看空调、电梯等设备的运行状态,建筑的用电、用水照明情况,以及保安、巡更的布防状况等。
2. 系统间联动:
通过预留接口,系统间联动应可以对下级各智能化大楼子系统的数据采集和控制能力,实现各子系统间的智能化联动管理功能,从而使各子系统可以有机的协同工作;
系统联动通过开发平台预先设置的系统联动控制方案,当系统内的联动触发条件满足时,系统自动将控制信号按照联动方案发送出去,控制相关的设备。
3. 系统集成平台高可靠性
采用统一的网络接口协议和模块化的硬件,具有全系统范围内的网络设备管理和故障隔离能力。
4. 扩展应用功能
智能建筑集成管理系统(IBMS)应可以利用系统的各种信息,能为用户提供基于这些信息的各种扩展应用服务,例如:能耗计量及分析、物业信息化管理、紧急报警信息通报、故障分析、设备运行网上监视等增值服务。该功能应根据建设方实际使用需求定制开发。